欧盟CE压力设备指令2014/68/EU
作者:SNB 发布日期:2020-08-17 浏览量:次
压力设备指令 2014/68/EU
压力设备指令适用于允许压力PS大于0.5 bar的压力设备和组件,该指令包含与设计,生产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安全性相关的要求和规定。
通过压力设备是隐含的压力容器,安装管道,安全件和加压件包括附连到加压部件,如法兰,小管和联接元件。
通过在压力设备上粘贴CE标志,制造商或进口商声明该产品符合压力设备指令2014/68 / EU的基本要求,CE标志的压力设备可以在欧洲经济区(EEA)内自由交易。
压力设备产品范围
该指令适用于压力设备和组件的设计,制造和合格评定,其允许压力大于0.5 bar表压(即1.5 bar绝对压力),包括容器,管道,安全配件和压力配件。
1、压力设备的典型例子包括:
(1)外壳和水管锅炉
(2)换热器
(3)植物船
(4)加压储存容器
(5)工业管道
用于化学,石化,生物化学,食品加工和能源工业,然而,还包括气缸(包括用于呼吸空气的气缸)和某些压缩空气设备,如将在任何一般工程过程中使用的那样。
2、安全附件的典型示例包括:
(1)安全阀
(2)爆破片安全装置
(3)屈杆
(4)受控安全减压系统
(5)和压力开关、温度开关、液位开关、这些用于安全相关的应用。
压力设备指令包含超出指令范围的产品列表:
1.用于将任何流体或物质运输到设施(陆上或海上)的管道;
2.简易压力容器(指令2014/29 / EU);
3.气溶胶分配器(指令75/324 / EEC);
4.根据压力设备指令分类为不高于I类的设备;
5.高炉;
6.压力设备由柔性外壳组成(例如轮胎和气垫);
7.用于碳酸饮料的瓶子或罐子;
8.温水加热系统中的散热器和管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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